近日,上海海仲律师事务所宋丽琴主任被潍坊仲裁委员会聘任为第五届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潍坊仲裁委员会于1996年4月10日正式挂牌,是山东省第二家被批准登记的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地处理平等主体之间的国内及涉外合同争议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是解决民事争议的重要机构。
宋丽琴律师在重大疑难民商事、公司实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贸易支付、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及保护等领域中具有较为丰富的实务经验与深厚的理论功底,此次被潍坊仲裁委员会聘任为仲裁员体现了宋丽琴律师参与仲裁解决民商事纠纷及在国际贸易与公司业务上的实力和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