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在法律范围内有这三种解决办法 了解清楚不要越过红线

民事纠纷主要分两类,一类是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如房屋租赁、借贷、买卖纠纷,另一类是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如名誉权、肖像权、离婚、收养等纠纷。有民事纠纷,就应有民事纠纷解决机制,根据处理的制度和方法的不同,可分为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公力救济三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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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力救济。纠纷主体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纠纷,已达到维护自己的权益的目的,包括自决与和解。自决是指纠纷主体一方凭借自己的力量使对方服从。和解是指纠纷双方相互妥协和让步。

2.社会救济。包括调解(诉讼外调解)和仲裁,它是依靠社会力量处理民事纠纷的一种机制。调解是指第三者依据一定的道德和法律规范,对发生纠纷的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在相互谅解和让步的基础上,达到最终解决纠纷的一种活动。仲裁是指纠纷主体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双方协议,将争议提交一定的机构以地第三者居中裁决的方式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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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力救济。指诉讼和行政裁决。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基于法律规定处理民事纠纷的制度。诉讼的实质是由审判机关在纠纷主体参加下,处理纠纷的一种最有权威和最有效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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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袭律师说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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